项目名称 |
中牧股份黄冈兽药生产基地项目 |
|||||||
建设单位 |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湖北黄冈化工产业园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 |
|||||||
项目简介 |
新建主体工程(包括三个原料药车间、原料药四车间);生产辅助<包括质检办公楼、动力中心(供配电、冷冻循环水站、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机修车间)、纯水系统、空压站、污水处理站>;仓储(包括综合仓库、危险品库、储罐区及泵房)以及生活办公设施。主要产品为喹乙醇、乙酰甲喹、喹烯酮、尼卡巴嗪、氟苯尼考、替米考星、二甲硝咪唑、氟尼辛葡甲胺、卡巴匹林钙、盐酸头孢噻呋/头孢喹肟等兽用原料药。 |
|||||||
企业联系人 |
辛先生 |
联系电话 |
0713-8482268 |
|||||
项目负责人 |
李光明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胡月明、陈杰 |
报告审核人 |
李光明 |
|||||
技术负责人 |
陈克玲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光明 |
|||||
现场检测人员 |
- |
|||||||
现场检测时间 |
2015年4月21-23日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噪声、其他粉尘(药物粉尘)、邻硝基苯胺、氯、氢氧化钠、甲醇、乙酰丙酮、双乙烯酮、乙醇胺、盐酸及氯化氢、硫酸、三乙胺、丙三醇、二氯乙腈、二氯甲烷、异丙醇、四氟丙酰胺、硫酸二甲酯、氨。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因素 |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
54 |
0 |
132 |
0 |
90 |
6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第(十四)5兽用药品制造,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分析,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该项目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认真落实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以及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保证职业卫生经费投入,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管理,正常生产情况下,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能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 综上所述,从职业病卫生角度分析,该项目在对本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建议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并在项目运行时认真实施,该建设项目在职业病危害方面是可以控制的。 建议: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2、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对将来可能存在的外委作业,在选取供应商时,应首先对供应商进行筛选,确认其具有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良好的职业卫生管理并与其签订职业卫生防治责任书,要求其按国家规定采取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3、拟建项目对于罐体在清洗以及检维修过程中,应对首先空间作业做好相应的防护 4、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多环节会接触酸碱,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相关位置设置喷淋洗眼装置。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
专家组意见: 1、 明确各种危化品的储存及场所,进行针对性的分析评价; 2、 完善危化品应急救援措施分析; 3、 针对类比项目噪声、粉尘超标的岗位,补充完善拟建项目相应岗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依程序报送黄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现场照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