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生产区迁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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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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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临空经济开发区东部制造业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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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拟建设科研楼(101号建筑物)、光学装配工房(102号建筑物)、机加工房(103号建筑物)、表面精饰工房(104号建筑物)、门卫(105号建筑物)等建筑,以及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废水处理站及室外给排水管网等,建成1个研究所、4条独立生产线(包括:精密机械加工生产线、光学冷加工生产线、表面精饰加工生产线、装配生产线)和1个品质检测中心,最终形成年产5万具军用瞄具及特种光电产品、年产5万具微光夜视、数码瞄具产品,以及30万具中高档民用瞄准镜产品规模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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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辛雷 |
联系电话 |
18986167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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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皮丹 |
技术专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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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陈杰、朱梦洁 |
报告审核人 |
李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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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陈克玲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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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人员 |
朱梦洁、汤振剑、徐莹、秦振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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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时间 |
2015年4月21-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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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安全部戴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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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噪声、铝合金粉尘、氢氧化钠、二氧化氮(硝酸)、磷酸、硫酸、丙酮、乙醚、溶剂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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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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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检测 样品数 |
超标样 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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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0 |
66 |
18 |
57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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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1、根据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和(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中光学仪器制造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但由于本项目存在机械加工、表面处理、光学装配等工序,均可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结合类比企业检测结果,综合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拟建项目按照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防护措施对策与建议进行设计及建设,在工程竣工投入生产运行后将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到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督促作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安全管理,并应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及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得到一定的控制,从职业卫生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可行。 建议: 1、淘汰产噪高的老旧设备,如表面处理车间使用的活塞式压缩机和机械加工车间的机械冲床、圆车车床等;以产噪较小的螺杆式空压机替代老旧活塞式空压机,以液压冲床替代老旧机械冲床等; 2、表面处理车间化学抛光和化学氧化槽应采取密闭设计,并采取负压抽风排毒方式,尽可能降低表面处理车间酸、碱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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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专家组意见: 1、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2、补充现有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及利旧情况; 3、完善本项目应急救援措施分析与评价; 4、完善应急救援措施、设施要求,完善对化学品储存、运输等方式说明。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依程序报送黄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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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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